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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很開心有機會與馮光遠先生、顧立雄律師一起討論對於人權城市的想望,能夠脫離過去對於城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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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周很開心有機會與馮光遠先生、顧立雄律師一起討論對於人權城市的想望,能夠脫離過去對於城市僅有所謂"建設"(實際上常常是破壞)的選舉訴求,而從人權的各個角度來切入對於一個城市的價值建立,我認為是非常棒的想法! 我自己收穫甚多,也對於這樣的議題有許多聽眾關注(沒位子還站著聽) 感到十分感動。我相信從人權的想法來看待城市應有的內涵,是台灣進入更進步的國家應有的態度。

當天時間有限,主辦單位擬定的問題十分專業,我未能在與談中完整呈現這樣的思考脈絡有點遺憾,因此把我原先擬定的講稿整理後貼出。

性別平等在城市中的籲求與可能 <之一>

1. 城市中的性別平等問題

• 瞭解性別問題 (性別問題基本概述)

性別不會成為問題,出現性別問題必然是城市設計或是城市的運作有問題。就像台灣每次選舉的時候要談「婦女議題」「婦女福利政策」,甚至用的是「婦幼政策」,這是讓作為性別人權倡議者很不舒服的用詞;好像因為「女人很吵,現代女人很兇,所以不得不設計一些議題來表示有關心到婦女」,婦幼的想法更慘,在設定終究是女人必然有幼兒,然後兩個組合成需要被保護或是隔離的群體。這其實是未能承擔建立友善環境,才去弄這樣一個"保護"的想法。

其實聯合國在1995年(20年前!) 開始實施的性別主流化政策,台灣在2000年阿扁總統時開始實施;這個性別主流化gender mainstream即是認為所有的建設、計畫、政策都應加入性別觀點。此處的性別,包括生理上的男女、包括社會定義上的男女、甚或自己所想展現的男女。性別主流化的想法中,當不同性別都有參與提出定義、需求和意見的時候,才是性別友善的政策。

• 城市中性別問題的表現 (城市中常見的性別問題)

城市中所謂性別遇到的問題,最常見的也就是所謂的性別盲。何謂性別盲?就是該考慮性別卻沒有考慮,認為那不存在或不需要。(就像大家很愛政治歸政治一樣,其實政治無所不在)

所以要說城市中有沒有性別問題,或是說要考慮那些性別問題,那答案一定是「有。而且到處都要考慮」。

這所謂的性別問題,或者應該說對於性別不夠友善不夠周全的考慮,其實非常受限於使用者的性別與經驗。例如我一個異性戀沒有小孩的女性所需要的,在一個不夠性別友善的城市所受到限制的,必然不同於一個有國中一年級兒子和幼稚園大班女兒的母親,也必然不同於在場與談的二位男士。

所以我們在談性別議題的時候,很多主政者或是政策決定者都會有一點緊張或是抗拒,「我都已經如何如何了啊」,好像我們是要責怪他;其實城市中的性別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,使用者的需求無法被考量。我們必須清楚明白每個人都會被自限於自己的人生經驗,而無法完全體會不同性別、不同生命歷程的人的需求。(要到個年齡之後才會知道說明書很小字有多麼不友善啊....XD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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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走一圈的臨床醫師,斜槓寫作與國際醫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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